日前,有媒体报道称,物业税在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重庆4城市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。深圳商报记者就此向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求证,该发言人表示,尚未听到相关消息。而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,目前没有收到相关通知。
早在2006年10月,北京、辽宁、江苏、深圳、宁夏、重庆6省区市就率先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,成为首批物业税“空转”的试点。一年后,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再批准安徽、河南、福建、天津4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,至此,物业税“空转”省市达10个。虽说物业税模拟“空转”已经有5年时间了,但是,真正开征物业税的时间距离普通老百姓还比较远。因为,征收物业税要走立法程序,这一过程少说也有2到3年时间。